海洋委員會116年度補助各級學校社團辦理海洋活動

  1. 為鼓勵國內各級學校學生社團關注海洋議題,發展海洋社團,辦理海洋活動,海洋委員會於明(116)年編列旨案補助經費計新臺幣80萬元(倘116年度預算經立法院刪減,補助金額將配合調整)。
  2. 申請期間:自116年1月1日起至116年11月1日或補捐助經費用罄。
  3. 申請及審查方式:
    1. 依海洋委員會鼓勵各級學校社團辦理海洋活動補助原則第4、5點辦理實質審查。
    2. 請於海洋委員會「海洋領域補助案入口網」(網址:https://project.oac.gov.tw/Login.aspx)申請帳號,經核准後登入系統進行各欄位填寫。
    3. 如經審視需修正內容,將於系統退回。經修正無誤後,再以紙本公文(相關附件須為加蓋學校關防及校長簽章之正本),郵寄海洋委員會憑辦。
    4. 活動辦畢後之經費核銷及成果報告程序亦同。
    5. 為落實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規定,爰請申請單位申請時,併同填具「未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切結書」。
  4. 隨函檢附「海洋委員會鼓勵各級學校社團辦理海洋活動補助原則」。
  5. 詳細資訊及申請表單請至海洋委員會網站最新消息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