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器材經費補助申請須知Club Equipment Application

器材經費補助申請須知 Club Equipment Application

  1. 各社團或系學會於每學期規定時間內(收件截止日以公告日期為準),繳交「學務處訓輔工作器材申請表」及相關估價單送課外活動組各社團所屬輔導老師。
  2. 課外活動組所屬社團輔導老師彙整申請資料(依「教育部獎勵私立大學校院校務發展計畫要點修正規定」辦理),提送社團經費審查小組審查。
  3. 公告社團經費審查小組會議審查結果,由各社團輔導老師通知所屬社團並公告於課外組網頁。
  4. 經常門(單價一萬元以下)通過案由課外活動組經費控管承辦老師簽送器材經費申請公文,經課外組組長簽核後送學務處承辦人並會辦會計室,由學務長決行後始可購買。
  5. 資本門(單價一萬元以上)通過案由申請社團呈送學生報告公文,再由所屬輔導老師簽送公文,經課外活動組經費控管承辦老師及組長簽核後送學務處承辦人並會辦會計室,由學務長決行後始可購買。
  6. 總價一萬元以上之器材(包含經常門及資本門)皆須由學校匯款,社團不得自行付款。
  7. 所購買之器材到貨後,請社團備妥需列產之器材(3,000元以上)發票及器材效益報告表送至課外活動組所屬輔導老師處辦理核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