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第十六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辦法」

  1. 依據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114年12月29日公益星行字1140966號函辦理。
  2. 檢附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公文及「第十六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辦法」如附件,請於115年5月31日前依該活動規定踴躍報名參加。
  3. 如有相關洽詢事宜,請逕洽「三好校園實踐學校」工作小組楊媛甯專員:
    1. 聯絡電話:(02)2762-9118
    2. 電子信箱:purelandshw01@gmail.com
    3. 地址:11087臺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號10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