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講師獎勵計畫經課外活動暨學生發展組初審,並報獎助學金委員會審議通過,依審查結果核定獎勵名單如下:
以上同學請於完成授課後二週內,檢附「學生講師獎勵計畫自評表」送交課外活動暨學生發展組,經審查通過後始發給獎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