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社團指導老師申請公告

一、 申請類別:校內及校外社團指導老師

二、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02/20(四)17:00截止。

三、 申請資格:本學期需新聘更換校內外指導老師之社團

四、 繳交文件:(請點選下方連結)

(一) 校內社團指導老師:社團校內指導老師聘任申請表

(二) 校外社團指導(教練)老師:有專業教學需求之社團可提出申請,申請文件如下:

1. 校外指導老師(教練)申請表

2. 校外授課老師授課大綱表

3. 性侵害資料查閱同意書)

4. 校外指導老師(教練)鐘點費申請表(含匯款帳戶封面影本

5. 校外指導老師工作通行證申請表 (所需證件資料請以JPG或PDF電子檔寄送給所屬輔導老師)

6. 體能性社團請檢附合格且有效之教練證。

     (以上資料,113-1已申請並核准通過者,無須再繳交。)

五、 注意事項:

(一) 校外指導老師(教練)每學期到校上課需至少滿10週,未滿不得申請。

(二) 各項表單之簽章欄位必須由當事人親自完成簽章。

(三) 表單下載:課外活動組網頁→文件下載→校內外指導老師相關表單。